本会于十一月十二日至十四日将初审合格的第二十三批庆华食品有限公司祥仔白加黑泡泡糖产品进行初审公告,现经过复审及查询国家商标局,同意对庆华食品有限公司白加黑泡泡糖给予品名维权。十一月二十五日至二十七日第二十四批维权产品二个企业的二项产品的品名、商标、外观设计图案进行初审公告,无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书面材料。根据本会《维权公约》有关规定,对下列三个企业三项产品确认维权保护,其允许维权的企业、品名、商标及包装设计图案如下:
1、潮安县庆华食品有限公司祥祥仔白+黑泡泡糖“白+黑”品名、“祥仔”、“潮丹”商标、白+黑泡泡糖糖标。
2、潮州市庵埠佳味食品厂佳宝牌野酸枣糕产品“野酸枣糕”品名、“佳宝”牌商标、野酸枣糕包装袋外观设计图案。
3、潮州市庵埠仙溪嘉顿食品厂金力牌奶油话梅糖包装袋外观设计图案。
特此公告,希各有关企业或个体经营者知照。
庵埠食品工业协会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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