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于八月二十九日至三十一日将初审合格的第四十三批维权产品三个企业四项产品进行公告,无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书面材料。根据本会《维权公约》有关规定,对下列三个企业三项产品确认维权保护,其允许维权的企业、品名、商标及包装设计图案如下:
1、潮州市庵埠金利食品工业公司聪明屋口香糖产品“聪明屋”品名、“聪明屋”商标、雨伞形状塑料容器外观设计。
2、潮安县庵埠绿茵食品工业公司绿茵牌一点红系列糖果产品“一点红”品名、“绿茵”商标、一点红巧克力包装袋外观设计图案。
3、潮安县庵埠绿茵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阿里莱斯系列糖果产品“阿里莱斯”品名、“阿里莱斯”品名、“阿里莱斯”商标的维权保护。
4、潮安县利邦食品有限公司跳跳酸汽糖产品的“利邦”商标、椭圆型长瓶塑料容器外观设计。
特此公告,希各有关企业或个体经营者知照。
庵埠食品工业协会
二零零零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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