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于八月七日至八月九日、八月十一日至十三日将初审合格的第四十、四十一批维权产品四个企业四项产品进行公告,无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书面材料。根据本会《维权公约》有关规定,对下列四个企业四项产品确认维权保护,其允许维权的企业、品名、商标及包装设计图案如下:
1、潮州市庵埠刘陇第一食品厂“猪老大弹子”丹产品“猪老大”品名,猪老大弹子丹塑料容器外观设计。
2、潮安县汉佳食品有限公司陀螺哨饮料系列产品陀螺哨食品容器外观设计。
3、广东汾煌食品工业公司汾煌趣梅产品“汾煌趣梅”品名,汾煌趣梅包装袋外观设计图案。
4、潮安县百顺食品有限公司的汉宝饼、宝宝饼、热狗米饼膨化系列产品,“汉宝饼、宝宝饼、热狗米饼”品名,“林百顺”商标,日本风味汉宝饼系列包装袋外观设计图案。
特此公告,希各有关企业或个体经营者知照。
庵埠食品工业协会
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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