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于本月十一日至十八日将初审合格的第二十七、二十八批维权产品二个企业二项产品进行公布,无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书面材料。根据本会《维权公约》有关规定,对下列二个企业二项产品确认维权保护,其允许维权的企业、品名、商标及包装设计图案如下:
1、潮安县庵埠镇维多利食品实业公司大宫灯泡泡泡糖产品“大宫灯泡”品名、“金旭”商标、大宫灯泡塑料瓶外观设计。
2、潮安县金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玫瑰之约凉果系列产品“玫瑰之约”品名、“金香园”商标、玫瑰之约凉果包装袋系列外观设计图案。
特此公告,希各有关企业或个体经营者知照。
庵埠食品工业协会
二零零零年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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