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首页 >> 今日庵埠 >> 生活资讯 >> 内容 |
食品消费十大警示 |
据中国食品质量报讯 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近日,杭州市卫生局公布了不良商贩在加工、出售食品时经常使用且十分恶劣的十种作假手段,提请市民们提高警惕。
警示1:食品中添加有毒物质。一些不法分子在咸肉、水产品腌制过程中使用敌敌畏防蝇;用剧毒氰化物毒杀狗卖肉。这些有毒的咸肉、狗肉和水产品,仅从外观上一般无法分辨,需通过专业人员在实验室检测。
警示2:非食用化学物质加工食品。此类手段经常被不法分子用于干果、水发类食品中。在购买这些食品不要光看外观好,应挑选有自然色泽的。
警示3:滥用非食用化学防腐剂。此种现象在农贸市场的水发食品经营中较多见,如为防止笋干、鱿鱼干等水发食品不变质腐烂,一些不良商贩竟在水中加入外用消毒剂福尔马林浸泡。
警示4: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用漂白剂等加工年糕、白木耳等,也成了不良商贩的一种新伎俩。
警示5:滥加色素。从近年来检查情况看,此种违法手段在食品生产企业和农贸市场较常见。如在卤味中添加日落黄色素,用色素将海带变得碧绿等。
警示6:食品中添加药物成分。如在酒中擅自添加中药成分,制成所谓的药酒,其实并不是什么药都能入酒,也不是什么药酒谁都能喝的。
警示7:伪造、滥用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标志,擅自夸大保健功能。一些厂家把普通食品标示为具有保健功能,通过障眼法来捞取不义之财,所以不要轻易被保健食品几个字蒙住了双眼。
警示8:微生物超过标准。这种现象在冷冻饮品、散装卤味、桶装水和冷加工糕点中较多见。建议消费者认准品牌响、信誉佳的企业产品购买。
警示9:出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这种现象不常见,但在个别酒店、超市里,仍发现有将过期食品端上桌给消费者食用或摆上柜台出售的现象。
警示10:非法出售有毒水产品。消费者最好不要为尝鲜而购买未见过的水产品以免发生中毒。
|
备注:本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E-mail。 【告诉好友】 【打印本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