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庵埠梅林湖海蚀石群成为省级自然保护区 |
据悉,近日,潮安海蚀地貌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自然保护区。这是潮安县继凤凰山省级森林生态自然保护区之后的第二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标志着潮安县生态保护基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潮安海蚀地貌位于潮安县城庵埠镇西南约3公里的小桑浦山南段梅林湖风景区。梅林湖是我省有数的内海湖泊,是一个古代泻湖,在全新世期韩江三角洲发育过程中,水下沙洲逐渐增高形成砂堤,将海岸线的浅水与外海隔开而形成。湖区在晚全新世期的沉积有百余米厚,在湖的西岸地下4至5米深处,曾发现有人类活动的古文化层和贝丘遗址,有新石器时代中晚期的石器、陶瓷、骨器和大量贝壳,这是先民海边采食贝类的遗址,见证了韩江三角洲地理演变的历史。
古海蚀石群在梅林湖西岸牛头山下。大约6000年前,梅林湖在形成陆地的过程中,这一带的岩石经过海浪的侵蚀,逐渐变成了好像蘑菇、海龟、企鹅、海象、狼狗等形状千奇百怪的石群,形成了古海蚀崖、海蚀柱、海蚀坑、海蚀洞、海蚀沟等自然奇观,还可以见到几次海平面升降变迁不同期的冲蚀面。这些古海蚀石群,是研究潮州沿海地形变化的重要文物。
古泻湖和古海蚀石群相伴出现是不多见的地理现象,是海陆变迁的直接证据。分布密集、保存较好的古海蚀石群,显示了大海波浪对海岸花岗岩强烈的侵蚀作用,记录了古代海平面的变化情况;古代泻湖的遗址则是潮汕平原沧海桑田的历史记录;壮观的花岗岩风化地貌,是典型的风化作用地质遗产。在一个不大的范围内有着如此多的地址遗址,而且关系密切,在我省是绝无仅有的,在全国也是比较罕见的。
恢复建制以来,潮安县高度重视保护梅林湖和古海蚀石群, 2002年1月,县政府还发布了《关于保护梅林湖古海蚀石群自然保护区的通告》,规定了湖区四周总面积566公顷保护区域,明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保护区内进行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危害生态安全等建筑项目和违法行为,并及时采取封山育林、禁采禁伐和退耕还湖等一系列措施,使整个自然资源和地质遗址得到有效的保护。
潮安海蚀地貌省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93.3公顷,其中核心区45.99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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