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时,证券(相关:理财 财经)公司监管将由综合治理特殊时期转入常规监管期
进入常规监管期的标志主要有三:即历史形成的券商高风险违规业务清理完毕;券商财务指标符合法规、规章特别是即将出台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要求;券商合规经营不存在大的问题。
来自证券业的各种信息表明,自2004年即着手开展的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有望在今年10月结束"综合治理特殊时期",进入"常规监管期"。
据悉,进入常规监管期的标志主要有三,即历史形成的券商高风险违规业务清理完毕;券商财务指标符合法规、规章特别是即将出台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要求;券商合规经营不存在大的问题。需要指出的是,进入常规监管期,并不表明券商综合治理工作的结束,相反,意味着券商监管工作进入一个新的、更高层次的阶段。
综合治理特殊时期是从2004年8月开始的,目的是对证券公司进行大规模的清理重组工作。和特殊时期的监管思路、监管手段、监管内容相比,进入常规监管期后,监管部门的工作重心将在两方面有所转移。
一是采取较大力度关闭自救无望、严重违规高风险券商的工作将弱化;二是对券商进行大规模的清理、重组等措施将结束。取而代之的是,监管部门将采用日常性的常规监管手段,迅速发现和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即完全采用动态监管模式对券商实施监管。
与此同时,记者还了解到,有关券商监管和风险处置的法规也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出台。其中最重要的两部法规即《证券公司监管条例》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早已被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很可能将于今年上半年得到国务院批准并投入实施。上述法规的出台,将为券商监管进入常规监管期打好基础,并为监管部门提供常规监管的法律依据。
业内人士据此指出,从2004年8月开始,证监会就开始采取一系列措施对证券公司实施综合治理。2005年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专门转发了证监会《关于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第一次明确综合治理证券公司时间表,提出风险处置、日常监管和推进行业发展三管齐下,全面展开对中国证券公司的综合治理,计划力争在两年内,基本化解券业现有风险,初步建立新的监管机制。
《关于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还指出,券商综合治理工作的近期目标是,在2005年底前,摸清证券公司风险底数,基本完成账外账清理工作。从实际进程看,券商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有条不紊,去年4月券商自查工作结束,去年7月又完成了证监会派出机构摸底核查,去年10月券商逐家风险摸底工作也已基本结束。根据这个进程看,今年10月券商监管进入"常规"状态应该不成问题。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璐 周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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