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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海关加工贸易手册》启用 |
本报讯(记者杨文兴、通讯员谢燕虹)记者近日从汕头海关了解到:从2006年1月1日起,全国海关将启用统一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手册》,原有的三种手册停止使用。
自2006年1月1日起,全国海关启用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手册》后,原企业使用的《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料加工登记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合同所需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登记手册》三种手册同时停止使用。此前已备案核发的《登记手册》可继续使用至核销完毕。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手册》对现行加工贸易纸本手册的格式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手册页面设置更为科学,分为普通型和加厚型两个版本,主要区别为进口报关登记页数不同,进出口次数、项目条数较多的企业应选用加厚型。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手册》包括经营企业情况表、加工企业情况表、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审批表、货物进口/结转转入报关登记表、货物内销/放弃登记表、核销申请表等7项内容。
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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