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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回放与启示

    中国消费者报  贾君 万晓东

    编者按  在即将过去的2005年,一起接一起的食品安全事件从年初开始接连上演,威胁着亿万家庭的餐桌安全,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健康。从“苏丹红”到“孔雀石绿”,从速溶茶到回收奶,桩桩件件让人记忆犹新。本报选出最为牵动人心的十大食品安全事件进行回顾,并提取事件中所反映出来的值得思考的问题,作为一份备忘录。我们期待着让过去的不安永远过去,汲取教训,亡羊补牢,让今后的餐桌更加安全、健康、平静。
    苏丹红事件——企业自律机制出现缺失
    ●事件回放
    从2月18日起,一个陌生的化学名称,几乎在一夜之间流传开来,这个词就是“苏丹红”(一号)。这一天,英国食品标准署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一份召回通告——亨氏、联合利华等30家企业的359种食品中可能含有具有致癌性的工业染色剂“苏丹红”(一号)。随后,一场声势浩大的查禁“苏丹红”(一号)的行动席卷全球。英国食品标准署的通告发出12天后,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向社会通报,经检测认定,广东亨氏美味源辣椒油中含有“苏丹红”(一号),这一通报打响了全国查处涉红食品的第一枪。
    从3月5日开始,“苏丹红”(一号)这一化工原料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情况就不断被广东、云南、上海、浙江、福建、四川等地的工商、质检部门检出。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从辣椒酱、辣腐乳、酱腌菜,到肯德基新奥尔良烤翅、长沙坛坛香牌风味辣椒萝卜、河南豫香牌辣椒粉以及方便面里相继被检出了“苏丹红”(一号)……
    3月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清查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及其原料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了相关违法行为,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健康消费权,稳定了市场经济秩序。
    ●引以为鉴
    “苏丹红事件”之所以成为2005年影响最大的食品安全事件之一,是因为它不同于以往有毒瓜子、有毒木耳、有毒金针菇等有毒食品事件。这些有毒食品事件大多只涉及单一食品,查处起来相对简单。而在复杂的食品生产链中,被广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一旦出了问题,难免如多米诺骨牌一般,波及众多商家、企业,影响范围很广。
    “苏丹红事件”警示我们,食品安全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比我们预想的要复杂和严重。据报道,目前我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存在3大问题,一是一些标准亟待更新,个别在发达国家已淘汰的食品添加剂在我国还允许使用;二是我国已被批准的1500多种食品添加剂中,有一部分还没有国家标准;三是一些食品添加剂缺乏限量标准和相对应的检测方法标准。
    类似的食品安全问题考验着政府的公共管理水平。当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担忧“明天我们还能吃什么”时,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无疑需要与时俱进。食品安全标准的缺失如何弥补?相关检测技术如何尽快提高和跟进?食品安全体系的构建如何更科学、更完善?类似问题无疑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作为“苏丹红事件”的主角之一的肯德基,在应对危机时的举措也同样值得我们反思。该企业在第一时间在全国停售所有问题产品,主动告知并致歉消费者,保持着对公众的透明度,配合政府全面清查并进行自我审查。经过一系列严密、科学的检测,事情发生8天之后,肯德基所有涉红产品均获国家专业机构确认并全面恢复销售。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国内的某些企业在遇到类似危机时,躲躲闪闪、遮遮掩掩,生怕事件会对自己造成沉重的打击。
  其实,跨国公司的自觉性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得益于所在国政府的食品监管机构以及相应的制度安排。强有力的监管机构和严格的监管手段,使得食品厂商在处理食品安全事件时,一般选择主动向公众道歉,自觉启动召回行动。这样做虽然会受一些损失,但相对可以避免食品监管机构对其提起诉讼带来的高昂代价,还能收获消费者的信任。因此,要想长远地避免“苏丹红事件”的发生,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我们必须尽快完善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和企业自律机制。
    立顿速溶茶风波——产品无罪引发标准质疑
   ●事件回放
    3月8日,《环球时报》报道,美国专家在对美国市场上不同品牌的速溶茶进行测试分析后发现,很多品牌的速溶茶中,氟化物的含量超标——美国环保局规定,饮水中每升所含氟化物最多不得超过4ppm,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所规定的瓶装水及饮料中每升所含氟化物标准则是不得超过2.4ppm,而市场上销售的立顿普通型速溶茶的氟化物为每升含6.5ppm。
    这一报道引起了我国消费者的关注,联合利华生产的立顿速溶茶销售下滑。
    危机出现后,联合利华(中国)公司随机购买在我国市场上销售的立顿产品,送往农业部茶叶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进行检测。该中心根据我国茶叶行业标准,对不同批号的4种立顿产品进行了4轮检测,结果显示,4种产品均符合茶叶行业标准中每公斤茶叶中氟化物含量应低于200ppm的规定,4种立顿产品含氟量全部符合国家标准,不存在氟含量超标问题。
    ●引以为鉴
    “立顿速溶茶风波”经过半个月的动荡,最终以“被检产品含氟量全部符合行业标准,不存在氟含量超标问题”的结论而平息。但它给消费者留下了疑问。
   立顿在美国销售的普通型速溶茶中含氟量为6.5ppm,被认定为超标。在农业部检测的4类产品里,速溶茶系列中立顿奶茶氟含量为18.5ppm,被认定为达标。两个国家之间的标准相差为何如此悬殊?
    原因或许在于,美国依据的是瓶装水及饮料标准,我国农业部检测用的是茶叶行业标准;美国的检测方法是以“升”为标准,是一个容积单位,我国的检测结果中,计量单位为“千克”。对此有人质疑,1千克茶叶可以泡多少升茶水?200ppm的氟化物稀释到多少升的茶水里才是安全的?为什么不采用我国的生活饮用水标准来检测立顿含氟量是否超标?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有关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目前对于固体茶叶的检测标准只有一个,就是农业部2003年颁布的茶叶行业标准,我国目前没有速溶茶的含氟标准。该专家坦言,我国茶叶检测标准的落后与缺陷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在我国的茶叶行业标准中,没有对茶饮料含氟量的详细标准,并且茶叶中含氟量是一个会经常变动的数据,细分到各种茶产品中的氟含量,更是无从依据。
    纵观2005年发生的几件涉及国外品牌的食品安全事件,无论是苏丹红、立顿红茶氟化物超量还是强生产品含有石蜡油,都是先在国外被检测标准较健全的地区和国家禁止以后,才引起我国消费者、媒体和政府部门重视的。这无疑暴露出我国食品、化妆品等行业检测存在漏洞和标准滞后的问题,尤其是关于产品原料组成方面的标准亟待完善和细化。
    光明回收奶事件——凸显过期食品监管隐患
    ●事件回放
    6月5日,河南电视台报道称,郑州光明山盟乳业有限公司将过期奶重新加工再出售。6月7日,某媒体刊发的文章指出,郑州光明山盟乳业利用回收的变质奶生产产品。面对媒体和消费者质疑的目光,光明乳业公司在其公司官方网站上刊登《诚告消费者书》,表示“郑州光明山盟从来没有做过将变质牛奶返厂加工再销售的行为,请广大消费者放心”。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6月10日,有媒体报道,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光明乳业杭州生产基地突击检查时,发现了生产日期标为6月12日的“早产奶”。此后又有媒体报道,6月13日,上海市闵行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乳品二厂抽查时发现,其利乐枕包装的常温奶所标注的生产日期已是6月15日、6月16日。
    6月23日,光明乳业公司官方网站上刊出声明,再次强调“未发现郑州光明山盟乳业有限公司从市场上回收牛奶再利用生产”,但表示已采取对郑州光明山盟百利包生产线停产整顿,暂停光明商标使用权,相关责任人免职处罚等措施。
    8月中旬,郑州光明山盟乳业有限公司通过有关部门的认证,获得生产许可证,重新投产。
    ●引以为鉴
  无论是“光明回收奶事件”还是以前的“冠生园月饼事件”,都涉及到过期食品的安全处理问题。
  记者从各食品专卖店、超市、商店了解的情况是,市场上绝大多数的食品厂家都会回收过期和质量出现问题的食品,但回收后存在监管难题。专家认为,食品召回不同于汽车等用品的召回,汽车召回后可以通过检修解决问题后将产品还给消费者,但问题食品不应该翻新后再出售。食品生产厂家如要取信于民,应该公开销毁过期食品。
  国家食品质量检测中心有关领导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不少企业使用了过期原料,化整为零进行加工翻新处理然后再出售,如果不是内部职工的举报,问题就几乎不可能被发现。很多食品的安全把关只能以终成产品的检测结果来断定。但终成产品检测合格仍然不是绝对可靠的。因此,我国对食品生产过程的监管应更加细化和明确”。
  根据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食品从生产到消费都规定了一定时间的保质期,凡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均应由厂商主动销毁。同时,国家还明确规定,有关执法部门对发现或查获的过期食品,应集中销毁。
  “光明回收奶事件”暴露出过期食品的管理现状——厂商缺乏自律机制,有关部门监管力度不够,解决过期食品处置问题任重道远。有专家指出,应加快建立食品档案,将食品的生产、储运、销售等相关信息全部登记,对生产日期和购销记录实行全过程联网跟踪监管。同时借鉴国外实行的过期食品申报制度,当商家发现食品过期后,应直接向有关部门申报销毁,不许返回厂家。武汉工业大学食品学院院长何东平认为,对过期食品的监管,当务之急是要加大对不法厂商的处罚力度。
    还有专家表示,除了对过期食品进行严格销毁处理外,在食品过期前大力促销,减少过期食品数量,不失为一种更积极的办法。国外的很多超市对保鲜期短、容易过期的食品在经营上都很精心,像面包、生鲜肉、熟肉等食品,一旦临近保质期便打折出售,离保质期限越近价格越低。这样,既让消费者得到了实惠,经营者也减少了损失。更重要的是物尽其用,确保了安全,减少了浪费。
    雀巢奶粉碘超标事件——呼唤建立问题食品召回制
    ●事件回放
  今年“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浙江省工商局对温州、宁波、湖州三地市场的儿童配方乳粉、儿童配方米粉、膨化食品等3类商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抽查结果显示,标称(黑龙江)双城雀巢有限公司生产的雀巢牌金牌成长3+奶粉,元素碘含量超过国家标准要求。
    抽查结果公布的第三天,雀巢中国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被查的雀巢金牌成长3+奶粉只有极少的碘成分超出国家标准,可以安全食用。6月5日,雀巢中国有限公司大中华区总裁就雀巢金牌成长3+奶粉碘超标一事向消费者道歉,并表示,发现碘超标的20040921批次奶粉已暂停销售,雀巢公司愿意提供换货服务。6月7日,雀巢中国有限公司表示可以退货,退货范围限于发现碘超标的20040921批次的奶粉。6月11日,雀巢公司声明表示要扩大退货范围,除了被查出的碘超标的20040921批次的奶粉外,其他批次的该产品都可退货。
    6月12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又爆出消息,20050120批次的雀巢金牌成长3+奶粉在云南昆明被检出碘超标,雀巢奶粉碘超标原因在于原料奶存在碘波动,出厂前未对碘含量进行重点检测。
    随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工商局、江西省工商局等执法机关在各自辖区先后查出问题雀巢奶粉。执法机关责令雀巢公司召回问题奶粉。
    6月18日,雀巢公司高层领导表示,“出现对标准的偏离,这是我们的错误,我们为这个错误道歉,这让我们付出了非常昂贵的代价”。
    ●引以为鉴
    一边是执法部门发现雀巢奶粉碘超标的通报,一边是雀巢公司挤牙膏式的处理方式。雀巢奶粉碘超标事件让消费者看到了要求生产厂家召回问题食品的难度。
    2005年,一桩桩涉及知名品牌的食品安全事件被媒体接二连三地曝光。对此,众多生产厂家的第一反应或是宣称危害性不大,或是矢口否认事实存在。公共管理学专家麻强告诉本报记者,在监管严格的国家,产品出了问题,企业要立即停止销售、回收该产品。如果企业被查明在相关事件中采取了隐瞒或欺诈的手段,更可能要面对巨额的惩罚性罚款。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表示,我国《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多部法律都对有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产品不得销售做了规定。但我国现行的涉及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都没有对问题食品的召回做出明确规定。在没有相应法律、标准强制约束的同时,目前我国食品企业普遍存在着一种扭曲的观念,认为食品召回意味着企业声誉受损,非万不得已就绝不能实施召回。
    邱宝昌表示,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关系到千家万户,它可以促进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大有裨益。
    广东潮安果脯遭“封杀”事件——“株连”是难躲避的市场法则
    ●事件回放
    6月14日,北京市工商局宣布,全面禁止广东潮安生产的所有果脯和蜜饯类产品进京销售。这个近年来少有的“封杀令”一下达,立即成为传媒争相关注的焦点话题。
    北京市工商局指出,从今年1月以来,北京市工商机关在对果脯、蜜饯产品进行监督抽查中发现,广东省潮安县部分生产企业生产的果脯、蜜饯因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已累计17次被判定为不合格食品,有的产品属于多次抽检均不合格。为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决定从6月15日起,责令全北京市经营者停止购进和销售产自广东省潮安县的果脯、蜜饯产品。北京各超市开始全面清查并下架潮安果脯蜜饯。
    6月15日,北京的“封杀令”开始波及一些大城市,重庆、成都等地各大超市和商场紧急“封杀”产自潮安的蜜饯产品。
    6月17日,潮州市副市长孙光辉率领由潮安县政府、县食品安全办和庵埠镇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协调小组专程进京,同北京市食品安全办负责人当面磋商“解封”事宜。经过一天的紧急商谈后,双方达成共识——在检验合格的前提下,北京市食品监管部门将尽快对潮安的果脯企业名优产品解封。
    经过近半个月的多次检测,潮安17家名优企业的产品全部合格。北京市工商局决定,自6月29日始,准予这17家企业生产的食品进入北京市场销售。至此,“潮安果脯事件”基本画上句号。
    ●引以为鉴
    “一个企业的产品连续3次发现有不合格的,就能成为清退的依据。”北京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曹中生指出,整体清退是为了引起这些地区的生产企业对食品安全给予重视,注重食品质量,同时引起当地政府对食品质量予以重视,只有采取措施提高地区产品的整体合格率,生产企业认真整改,把好质量关,才能重返北京市场。
    “封杀”事件发生后,国内果脯蜜饯企业经过认真清理整顿,果脯、蜜饯类食品质量有所提高,食品市场秩序得到好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得到保护。而“潮安果脯事件”也使不少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重新审视“害群之马”的杀伤力,反思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在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地区诚信形象上的责任。
    有关人士指出,地方保护主义姑息不法企业,地方也许会获得一时的蝇头小利,代价却是长远利益的灾难性损害。食品行业的“声誉效应”超过其他任何行业。许多地方领导总以为哪个企业质量不好,市场自然会淘汰它,政府不必过分操心。然而,在食品行业,“株连”是难以躲避的市场法则——某个地区某类产品短期内大面积发生质量安全问题,这对地区整体形象的损害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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