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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征集总体形象设计(CI) |
东北网11月24日电(记者 印蕾)记者24日从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总体形象设计(CI)征集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即日起至2006年2月28日,哈洽会面向国内外征集总体形象设计(CI)。此次征集活动的范围包括:会标、吉祥物、会旗和中、英、俄标准文字、办公用品系列等。
《征集启示》全文如下:
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总体形象(CI)征集启示
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简称:哈洽会),自1990年创办以来,历经十六载,名扬海内外,已成为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发展与俄罗斯及东北亚国家乃至世界各国经济贸易合作的桥梁和纽带。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是以“提升中外经贸合作水平,促进东北亚地区经济合作”为主题,展会已成为我国面向俄罗斯及世界各国的一个重要窗口和开展经贸活动的重要平台。
哈洽会定于每年的6月15日在哈尔滨的国际会展体育中心举行,为了将展会举办的更成功,进一步完善哈洽会整体形象,现特向全国公开征集哈洽会总体形象设计(CI)。
一、主办单位
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组委会
二、征集内容
1、会标(logo)
2、吉祥物
3、哈洽会会旗
4、中、英、俄标准文字
5、办公用品系列(名片,中、英、俄文信纸,信封,传真纸首页,公文纸,便条纸,文件夹,档案袋,介绍信,合同书等)
三、征集要求
(一)应征者:
凡是对于哈洽会有热情的海内外平面设计专业机构;专业设计人员、业余爱好者等各届人士。
(二)设计要求:
1、会标
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INTERNATIONAL CHINA HARBIN FAIR FOR TRADE AND ECONOMIC COOPERATION),
会标的形式为平面彩色。其英文缩写是(Harbin Fair),俄文缩写为(ХМТЭЯ)。投稿作品数量不限,所设计图
案要求具有中国特色和现代感,体现哈洽会的办会宗旨;图案简洁、明快、易识、含义明确,便于记忆且印象深刻;
适用于哈洽会各类活动和办公用品的制作。
2、吉祥物
(1)吉祥物的形象设计可以是抽象,也可以是具体形象,富有生命力(注:宜倾向于抽象化)。
(2)构思新颖、色彩鲜明,内涵要时尚、幽默,有视觉冲击力强富有时代感和商业气息。
(3)造型简洁,吉祥物要有活泼可爱的魅力;应方便印刷及制作公仔、模型、礼品等周边展示品。
(4)吉祥物要配有名字,优美上口,易于传播,符合作品性格。
注:其他关于会旗、中英俄标准文字、办公用品等设计,符合哈洽会主题即可。
四、投稿装裱要求
(一)会标
1、作品须打印在A4规格(210x297mm)的纸上,要求彩色打印。2、作品须配有设计文字说明(500字以内)3、须提交电子文件一份(光盘)。4、应征者应认真填写《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会标设计征集表》。
(二)吉祥物
1、作品创作理念的描述一份(500字以上)
2、吉祥物名称
3、未压缩RGB色彩模式1024x768像素的JPG格式图片(内含彩色与黑白稿各一)与矢量图各一份(单个文件不超过2MB),
存于光盘中。
4、应征者应认真填写《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吉祥物设计方案参选表格》。
五、作品提交要求1、所有的应征表格均从哈洽商网上下载。(www.00615.com.cn)
2、表格必须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正楷如实填写(或打印)。
3、以机构名义应征的作品,请务必填上机构的名称,并由机构加盖公章。
4、请把所设计的总体方案(CI)装进标准信封,一并邮寄或送到指定地址。所有作品不接受网上投稿。
六、投稿期限
投稿日期从即日起至2006年2月28日止。截止日期以投稿发出地当日邮戳为准。
七、投稿地址
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美顺街35号
中国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办公室展览处
邮 编:150090
联系电话:0451—82340100
联系 人:陶黎黎网址http://www.00615.com.cn
E-mail :[email protected]
八、注意事项
1、请在投稿信封正面注明:应征稿件
2、被采用和入围作品的名单将在社会上公开发表,未入选的作品,其作者可将作品另行处理。
九、评审办法
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组委会将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领导、国内外知名艺术家、社会学家参加。
评审最终结果将于评审结束后择日公告。
十、奖项设置
被采用的总体方案(CI)1个。奖励创作者人民币10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入围的总体方案(CI)3个。奖励每位创作者人民币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涉及到获奖者的税费,均由哈洽会组委会承担。
获奖者奖金及证书在哈洽会举办的颁奖晚会上颁发。
凡获奖者,其作品将被哈洽会组委会采用,著作权人同时承诺有关《著作权转让承认书》的约定,并签署约定。
十一、说明
1、总体形象设计方案所含全部作品一起投稿,统一评审。
2、参加投稿的方案一律不退,未中标方案作者可自行处理。
3、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组委会。
4、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投稿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作者: 印蕾 来源: 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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