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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官员郑州支招反倾销应诉 企业需练内功 |
本报讯 出口企业遭到国外机构反倾销调查怎么办?面对“花样繁多”的贸易壁垒,企业应如何应对?在昨天举行的“河南省公平贸易与维护产业安全报告会”上,来自国家商务部的官员和专家就“企业如何应诉反倾销调查”为我省100多家出口企业支招。
企业应善于用国际通行规则据国家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局长王琴华透露,今年前三季度,我国遭遇的各类贸易摩擦涉案金额达到89亿美元;17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发起反倾销
、保障措施和特保措施调查48起;不仅欧盟和美国对我国反倾销调查的势头猛烈,发展中国家对我国贸易救济调查也日益频繁。
来自河南省商务厅的信息表明,近两年来,我省企业遭受国外反倾销案件不断增加,今年前三季度,企业遭遇反倾销调查等贸易救济措施案件8起,涉案企业30家。
“河南企业需做的有两方面,首先是怎样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把自己做大做强,能够有自己独立的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其次是如何运用国际通用规则来发展和保护自己。”王琴华建议河南企业,遇到国外对我国企业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时,企业应积极应诉,不能错过主张自己权利的机会;同样,当遇到国外倾销进口产品对我国企业造成损害时,也应运用法律武器成为贸易救济措施的申请人。
应诉反倾销需“练内功”
国家商务部WTO专家成员、法学博士王磊认为,内地企业应诉反倾销还需要转变观念。王磊表示,此前一些企业见国外政府机构反倾销起诉书中所附名单中没有自己企业,就认为这起反倾销诉讼与本企业无关,不去应诉;还有一些企业存在“免费搭车”和“政府协会代劳”的心理误区。“企业的这些心理误区都可能会导致我国企业在反倾销调查案件中败诉,造成整个国内行业遭受损失。”
王磊介绍说,由于国外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并非针对某几个企业,而是针对中国的整个产业,企业在反倾销应诉过程中一定要积极应诉,不能抱着靠别的企业应诉或政府和行业协会应诉的侥幸心理。
同时两位专家对企业内部管理提出要求。
据王磊介绍,应诉反倾销不仅需要企业填写十分详尽的调查问卷,并且美欧等政府部门的相关官员还要到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对企业的公司档案、管理文件、财务数据以及生产销售的各种资料要求都十分高。这就需要出口企业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便在应诉国外反倾销调查时有备无患。
记者 董畅岩 王春利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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