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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发表加工食品原材料产地标示新规定 |
据了解,日本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最近召开关于食品商标标示的联合会议,会上公布了“对加工食品原料产地商标标示今后的方向”的报告书。
根据这个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有几条必须达到的规定和尺度。例如,在强调原产地标示时,对加工地和原产地必须分别标示清楚,原料原产地标示要求与加工地标示相邻接。目前,只有8个加工食品被要求在商标说明中标明原料产地,但今后选定需要标明原料产地的加工食品标准是:“原材料产地不同引起的品质差异会导致加工食品品质差异的,原材料是单一的农畜水产物在成品原料中的重量比例超过50%的商品。”在标示方法上,目前采取总括在一个栏目中的形式。但这次报告书规定,在总标目标示以外,也可以采用进入视野的分栏目标示。
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今后在寻求扩大的广告文字说明的同时,还要召开公开的听证会收集对报告书新规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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