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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煜谈饮料标准化工作如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郝煜在《饮料标准化工作如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报告中介绍了饮料标准化工作的国际新形势,以及相关的WTO规则,并着重谈了我国饮料标准存在的问题和怎样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他说,目前我国饮料标准存在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标准体系不够合理。体系的结构、层次不够合理,基础和管理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配套、互补性较差,重要产品标准严重短缺。二、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定位不合理。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定位不够合理。一些标准强制范围过宽、过严,不符合WTO/TBT原则,不利于企业开发新产品和繁荣食品市场。三、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偏低。49个国家标准和38个行业标准中只有21个检验方法按国际标准修改或非等效采用ISO标准。四、一些标准的水平低于国际标准水平牞方法标准置信度达不到要求。如GB10789-1996《软饮料的分类》中的碳酸饮料和
GB10792-1995《碳酸饮料(汽水)》规定原果汁含量不低于2.5%的属于果汁饮料,但有的国家则规定不低于5%,显然差距很大。许多方法标准,没有经过精密度、准确度、检出限的验证,方法标准的置信度达不到要求。五、标准的时效性差。87个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1990年和1990年以前的标准有44个,占50%。六、产品标准的模式停留在计划经济模式。
他建议,我国饮料标准化工作应首先转变观念,从为生产、管理服务转变到为贸易服务。着眼于标准的适用性。其次,了解WTO规则,即了解国外情况、积极参加制、修订国际标准、正确对待贸易技术壁垒(技术措施)、贸易、标准快速反应机制。
郝煜指出饮料标准五年发展计划(2003~2007),将修订标准30项,其中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10项;制定标准25项,其中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13项。重点将放在“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及相应的先进方法标准”、“市场或出口急需的产品标准”、“防止欺骗、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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