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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罐头工厂代号管理工作重新启动 |
从日前召开的广东省罐头工作会议上获悉,广东省轻工业协会与中国罐头工业协会签署协议,由广东省轻工业协会负责广东省“罐头工厂代号”的管理工作。
据悉,“出口罐头工厂代号”的管理制度与办法,是罐头生产、质量、出口和卫生等项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2002年11月之前,罐头工厂代号一直由政府部门审批。今年2月初,国家经贸委正式授权中国罐头工业协会负责罐头工厂代号的管理工作。新办法规定,经中国罐头工业协会授权的各省、市、自治区罐头行业管理组织,负责所辖地区范围内工厂代号的考证和汇总上报工作,中国罐头工业协会负责工厂代号的审查、发放、吊销等具体的管理工作。
这次广东省轻工业协会成为中国罐头工业协会的授权组织,负责广东省罐头企业工厂代号的考证、汇总上报等工作,意味着多年来由于机构改革原因,一直处于停顿状态的广东省罐头工厂代号管理工作将重新启动,这对广东省罐头工业的发展无疑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据了解,经中国罐头工业协会批准,原批准使用出口罐头厂代号的企业可继续使用原批准代号。其中工厂迁移新址的为临时代号,经考评合格后转为正式代号;正在兴建新厂暂时停产的企业或厂房搬迁的企业保留原批准代号,新厂经考评合格后使用保留的原批准代号;原经批准使用“DR”内销罐头工厂代号的企业,按“R”代码编排新代号,为临时代号,经考评合格的转为正式代号;考评未达要求的,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整改期,届时仍不达标的将被取消工厂代号。(记者周善)
来源:壹食品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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