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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重新核发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

  记者日前从广东省林业局获悉,鉴于国家林业局公布果子狸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可开展商业性经营利用,广东将重新核发《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准许证明》,林业部门从现在开始接受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申请。林业部门指出,在未经批准之前,经营野生动物属非法行为。
  广东省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8月初,国家林业局已发出《关于发布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名单的通知》,省林业局已于近日转发了该《通知》。此《通知》很明确地传达了一种信息:国家仍鼓励驯养繁殖经营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也意味着林业部门将严格限制从野外猎捕野生动物,引导市民食用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54种野生动物均可在广东开展养殖、经营利用。
  据悉,目前,在广东全省1300多家野生动物养殖场(厂)中,224家养殖的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养殖最多的仍属雉科,如蓝孔雀等。有果子狸的养殖场18个,果子狸数量为1000多只。经营蛇的市场有100多家。
  对广东目前存在的54种名单之外的野生动物养殖业,如养蛇场等,省林业局表示将区别对待。那些原来已经批准养殖的企业,可以继续驯养繁殖,但不能出售经营。企业可以向国家林业局申请第二批可商业性经营利用的名单。如果这些企业不想再养殖,则可以考虑限期妥善处理,省林业局会采取措施给他们现有的野生动物一个合法的销售渠道,以减少养殖户的损失。
  据透露,人工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还将实行标记制,将来,要逐步实现用电子芯片、耳环、耳标等方法标记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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