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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保健食品整顿年 相关产品将更健康出境 |
卫生部 国家经贸委派 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药监局联合确立2003保健食品整顿年 相关产品将更健康出境
日前,卫生部联合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药监局发出通知,对2003年对保健食品的整顿工作进行了专门的安排和部署。据卫生部有关人士介绍,2003年将是保健食品整体形象改变的重要一年。经过一段时间的整顿和治理,保健食品必将以更加健康、可信的整体形象出镜。
卫生部在通知中指出,经过几年集中力量对保健食品等为重点的食品专项打假,取得了比较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但是,在整治中也发现保健食品市场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如:有的保健食品中擅自添加药物甚至违禁药品;有的保健食品大肆进行虚假广告宣传,甚至违法宣传产品具有治疗作用;有的伪造卫生部门批准文号,冒充保健食品进行经营活动;有的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和工商登记,违法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等。以上行为严重扰乱了保健食品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给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消费者的反响强烈。因此,2003年将继续有重点地进行保健食品的各方面整治。
■整治重点产品:没证的乱添乱说的 卫生部要求,2003年重点整治的保健食品产品包括: 伪造批准文号或未取得批准文号宣传保健功能的食品;夸大或虚假宣传具有抗疲劳、减肥、美容、促进生长发育等特定保健功能食品,以及违法宣传改善性功能的产品;假冒、仿冒保健食品标识、商标、装潢的产品;擅自添加药食同源原料名单以外,并已列入药典的动植物原料的普通食品;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能。
■整治重点内容:生产条件广告宣传 卫生部有关人士说,在2002年对保健食品的整治和调查中发现,有近2成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不符合规范,有近6成的企业仅为“基本符合”规范,因此,督促企业提高生产条件将是2003年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整顿的重要内容。 总体上,对重点产品进行重点整治的内容主要集中在4个方面: 1.有证企业的生产秩序。查禁不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生产行为,以及生产有毒有害或者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保健食品。 2.流通秩序。经营单位要严把进货关,严格查验相关手续,严禁夸大宣传特定的保健功能和名称、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以及擅自添加违禁药品的保健食品进入销售渠道。 3.广告宣传秩序。严禁夸大功能宣传或疗效宣传。 4.地方食品行政审批行为,规范相关批准文号。查禁伪造批准文号、标示的假冒 保健食品。卫生部还要求各地确定自己整治的重点地区、市场和生产企业,其中重点市场是指食品批发市场(如食品城、食品批发中心等)、保健品批发市场、药品经营企业等。
■整治三大阶段:摸底 实施 监督 卫生部在通知中明确,2003年1~7月为调查摸底阶段。各地要在收到通知后1个月内对辖区内的所有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产品的审查批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登记在册,并确定整顿重点。同时督促企业自查自纠。2003年8~11月为专项整治实施阶段。要突出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坚持做到“五不放过”。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2003年11~12月为督促检查和巩固提高阶段。卫生部将在11月联合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的整治进行督促检查,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管理的措施和意见。
■整治分工合作:四部委同唱整顿大戏 对整治具体工作,卫生部、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总局、药监局等各负其责,又协调联动,共同落实:卫生部门牵头负责当地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整顿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流通经营企业和查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动;经贸部门负责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新型流通方式,加强保健食品行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做好保健企业的注册登记,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加强对经营假冒保健食品和假冒、仿冒保健食品标识、标示、商标及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以及对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整治力度,打击扰乱保健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药监部门负责协助做好食品中禁止添加的违禁药品的监督管理,协助做好保健食品中违禁药品的检验。
■整治分清界限:区别夸大宣传与营养教育 卫生部强调,夸大宣传的问题需要科学界定。要制止食品夸大宣传,又要科学地界定夸大宣传与营养知识、传统保健常识宣传的区别。在对重点产品进行整治中,要将非传统食品形态的定型包装食品列为整治重点。
原作者:董国用
来 源:中国食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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