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3121-91 代替 GBn 148-81
Hygienic standard of ceramics for food containers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陶瓷食具容器的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及各项指标的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粘土为主,加入长石、石英调节其工艺性能并挂上釉彩后经高温烧成的粗陶、精陶和瓷的各种食具、容器。
2 引用标准 GB 5009.62 陶瓷制食具容器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3 技术要求
3.1 感官指标 内壁表面光洁、釉彩均匀, 花饰无脱落现象。
3.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项 目 指 标
铅(Pb, 4%乙酸浸泡液中), mg/L ≤ 7
镉(Cd, 4%乙酸浸泡液中), mg/L ≤ 0.5
4 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按GB 5009.62进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卫生部卫生监督司提出。
本标准由广东省佛山市卫生防疫站、广东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关惠燕。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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